权力基本编码 00108000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22279696631X3400108000200001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浮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责任处(科)室 国防动员综合协调股(人防股)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22201456021XB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无限制
受理期限 3个工作日 承诺受理时限 当场受理
法定办结时限 5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江西省人民防空政务服务办事指南(试行)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浮梁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6号(人防办)
  • 窗口地址
    浮梁县平安街199-200号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6号
  • 工作时间
    (夏令时)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冬令时)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提供预约服务。
  • 电话号码
    19179887216
  • 咨询邮箱
    1842422260@qq.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国防动员综合协调股(人防股)
  • 窗口地址
    浮梁县政府大楼5楼
  • 工作时间
    (夏令时)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冬令时)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电话号码
    0798-8553762
  • 投诉网址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规划建设
权限划分 无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负责本辖区“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工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相对人权利 具有监督、查询权
相对人义务 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是否支持通办 支持通办 通办范围 全县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ShiTiDaTing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审批的权利; 2.申请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3.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 4.经公示,相关利益方无异议的。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布<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防办字第〔2001〕211号)法律国人防办字第〔2001〕211号第八条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实行备案登记制度。使用单位在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后5日内到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查看详情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国人防办字〔2001〕第211号)法律国人防办字〔2001〕第211号第十七条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第十七条:平时使用或者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转让、抵押、租赁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权经过批准发生变更时,有关当事人应当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查看详情
《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7号发布,第241号修正)法律省政府令第187号发布,第241号修正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单位和个人平时利用人防工程的,应当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领取人防工程使用证书。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转让、抵押、租赁人防工程,不得改变人防工程的用途。查看详情
请依序选择情形
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进行非情形申报,查看材料请点击 → 查看全部材料
提交情形
查看我的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材料下载 其他信息
查看更多流程信息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申请表结果样本
问题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谁所有。
答案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