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000119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2220145604638400011900100002
办事对象 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登记型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浮梁县水利局 责任处(科)室 浮梁县水政监察大队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222014560463B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受理期限 当场受理 承诺受理时限 当场受理
法定办结时限 45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浮梁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12号窗口
  • 窗口地址
    浮梁县平安街199号浮梁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 工作时间
    (夏时令)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提供延时服务)。 (冬时令)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提供延时服务)。
  • 电话号码
    0798-2626583
  • 咨询邮箱
    flxswj@163.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浮梁县水利局一楼101信访室
  • 窗口地址
    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朝阳西大道168号浮梁县水利局
  • 工作时间
    (夏时令)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提供延时服务)。 (冬时令)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提供延时服务)。
  • 电话号码
    13879866909
  • 投诉网址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准营准办;准营准办;安全生产
审批结果名称 《取水许可证(正本)》、《取水许可证(副本)》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年检 本事项不需要年检
年报 本事项无年报要求
是否支持通办 不支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不支持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InternetZWFWGateway,ShiTiDaTing,PianYiFuWuDian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不需要现场勘验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不需要组织听证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不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不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是否需要鉴定 不需要鉴定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不需要专家评审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不需要向社会公示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审批结果有效期 3 审批结果有效期依据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要求 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 其他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依据 不支持全省通办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2、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通过,审查单位已出具审查意见; 3、取水工程已竣工验收; 4、取水申请标的与第三人有利害关系时,要有利害关系人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1号)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查看详情
《江西省水资源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8号)法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8号)第三条(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8号)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查看详情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下列取水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一)长江、黄河、淮河、海河、滦河、珠江、松花江、辽河、金沙江、汉江的干流和太湖以及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河流、湖泊的指定河段限额以上的取水;(二)国际跨界河流的指定河段和国际边界河流限额以上的取水;(三)省际边界河流、湖泊限额以上的取水;(四)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取水;(五)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大型建设项目的取水;(六)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道(河段)、湖泊内的取水。前款所称的指定河段和限额以及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道(河段)、湖泊,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其他取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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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结果样本
问题取水河段该怎么填写呢?
答案取水河段规范性填写格式XX镇XX村XX河,并备注经纬度。
问题申请单位可以写简称吗?
答案不可以,申请单位名称应填写公章全称
问题身份证明文件有效期过期了可以吗?
答案不可以,请您办理好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后再来办理此业务。